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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值与风险决策
更新日期:2023-07-19  浏览:338

下面这则计算示例说明了为什么使用期望值方法来计算大型风险事件对企业收益或项目成本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合适的。

期望值(概率乘以结果)是理性人做出理性决策的方式。这一概念早在现代经济理论之前就出现了。十八世纪初,丹尼尔·伯努利系统地抨击了这一观点,并引入了他的效用概念,即没有理由假设每个人预期的风险必须被视为使用了同一个价值标准,这取决于个人效用偏好。
 
例如,假设你有机会下注,你有90%的机会赢得100万元,但如果你输了(10%的概率),你必须支付10万元。因此,期望值为-(¥10*0.1)+(¥100*0.9)=¥89万。
 
不接受这个下注机会是不是很愚蠢?毕竟,你预计会从这笔交易中赚到89万元。微妙之处在于,期望值是它所代表的多次实验重复次数的长期平均值。在刚才描述的赌注的情况下,89万元实际上是不存在的,要么是赢得100万元,要么输掉10万元。问题是,对大多数人来说,10万元可能是他们不太可能承受的灾难性损失。同样,使用期望值来计算潜在灾难性事件对企业收益和项目成本的影响,然后认为风险已经被考虑在内,这也是非常具有误导性的。
 
同样的道理解释了为什么当数学概率表明我们会亏损时,我们会定期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我们支付的保险费超过了房屋被烧毁或汽车被盗等事件的期望值。我们之所以会购买保险,是因为我们无法承担失去房屋或汽车的风险。我们更喜欢100%有可能出现小额损失(保费),而不是将这笔小额费用省下来(不买保险),因为如果那样,一旦风险发生,将会具有灾难性的破坏影响。
 
不过如果损失额度对于大型企业或项目来说“不算大”,那么则可以继续使用期望值方法。对于那些企业或项目来说,这是合理的选择或者理性的决策。